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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29日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登)
— —2026年1月28日在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 池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金庆丰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围绕加快“四个转变”,积极担当作为,全面完成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拓展推进立法工作
  立法计划有序实施。拓宽立法领域,加快立法步伐,发挥地方性法规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全年审议通过法规3部,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制定《池州市九华黄精产业发展条例》,围绕种源保护、产业规划、发展要素保障等方面进行全链条制度设计,为九华黄精产业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这是自2015年获授地方立法权以来,首次进行产业立法。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对我市立法保护地标产品、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的做法予以肯定。制定《池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针对电梯配置不合理、保养不及时、管理不到位导致故障等问题,对电梯工程设计、选型配置、日常管理维护等作出制度规定,用法治保障全市住宅电梯安全运行。在近几年持续开展养老服务监督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养老服务需求集中的居家养老服务进行立法,制定《池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和银发经济发展。开展升金湖、平天湖管理立法调研,为下一步立法打下基础。围绕瓶装燃气管理进行立法调研,对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建议。
  立法工作机制在探索中不断完善。把握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要求,运用“小快灵”立法方式,突出务实管用,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集中人员力量,明确责任和时序,提前介入立法工作,全程参与立法各环节,审议时聚焦重点、具体深入。在立法过程中走好群众路线,统筹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努力做到立法为民、立法靠民、立法惠民。全年征集立法建议1300余条,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作用进一步发挥。组织19个代表小组围绕立法集中调研并提出意见,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继续拓展。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开展立法实务培训,不断提高立法能力。积极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法规征求意见工作,服务全省立法大局。
  备案审查工作全面落实。推进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督促县区和乡镇人大规范化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处理公民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全年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36件,按照统一部署开展2次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确保我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维护法治统一。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研究加强改进措施。
  二、围绕中心大局实施监督
  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开展执法检查3项、执法调研1项、跟踪检查2项,依照法定职责、紧扣法律法规条文查找实施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落实。更加注重推动我市制定的法规及时有效实施,开展《池州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法规宣传、压实防控责任、提高防控质量。开展《池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针对难点提出建议。开展《池州市旅游垃圾管理办法》执法调研,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旅游“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促进改善旅游环境。听取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首次将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纳入报告内容,促进法规全面施行。听取审议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知识产权审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跟踪监督检察建议工作,开展宗教界“双通”人才建设情况调研,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推动开展“宪法宣传周”“江淮普法行”活动。严格按照法治化要求,认真负责办理来信来访,回应群众信任。
  助力高质量发展。围绕事关高质量发展的大事要事,加大力度监督,力求取得实效。持续加强财经工作监督。听取审议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分析经济运行情况,推动年度目标任务和“十四五”规划落实。组织人大代表为“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建议,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审议“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报告,促进规划纲要编制更为科学、更具民意。持续对政府投资计划实施情况跟踪监督,依规合理调整项目,紧盯重点、堵点,督促计划有序推进。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决算情况报告,提前介入预算编制,抽查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加强决算审查监督。落实预算审查监督联系代表制度,加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运行管理,指导乡镇预算审查监督规范化建设,推动预算审查监督提质增效。两次听取和审议预算调整报告,促进预算管理规范化。听取审议审计和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增强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合力。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推动乡镇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促进筑牢债务风险防控体系。推动产业强市战略深入实施。听取审议制造业降本增效情况报告,针对解决物流、用热、用气等要素成本偏高难题提出意见。跟踪监督职业教育和高技能人才工作,集中视察技工学校建设情况,推动职业教育与新兴产业协同发展。开展鳜鱼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围绕做优苗种培育、壮大养殖规模、拓展产业链条、加强品牌运营等方面提出意见。听取审议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撂荒地整治情况调研,推动九华黄精地理标志扩面,助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开展文化遗产活化利用专题调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跟踪督促旅游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打造文旅支柱产业。监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保护。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市、县区联动开展秋浦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调研,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开展集中视察,组织人大代表参与生态环保专项监督工作,开展“池州环保世纪行”活动,共同守护生态美丽家园。
  围绕改善民生精准发力。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组合式监督,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执法检查基础上延伸开展专题询问,对9个相关重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议,推动解决综合执法联动机制不健全、物业服务质量不高、物业纠纷频发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听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情况报告,跟踪检查全民健身运动情况,更好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听取审议市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报告,针对压力传导不够、群众参与度不高、制度执行不力与制度建设滞后并存等问题,提出审议意见,推动更加有效地解决“蝇贪蚁腐”问题。
  创新务实推进监督工作。完善监督闭环工作机制,全年发出审议意见、主任会议议事意见20份,对每一份审议意见、主任会议议事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意见和重点事项清单落实。总结类案监督经验,制定《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司法类案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咨询员聘任办法》,选聘7名专业人士担任司法监督咨询员,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公益诉讼案件类案评查工作,提升司法监督实效。落实《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暂行办法》,一批代表建议、检察建议成功转化,推动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贯通协同,增强监督合力。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全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9人次。组织开展述职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加强任后监督。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持续深化“两个联系”制度。及时调整联系名单,确保联系全覆盖,结合日常工作常态化走访基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坚持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充分听取意见,及时交办建议。组织代表深度参与常委会工作,根据监督议题邀请相关领域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调研等。推动“一府一委两院”落实联系走访代表制度,协助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代表们积极参加专题调研和视察、接待选民、走访群众、向原选举单位或选民述职等,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
  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加强引导和服务,谋深谋细议案建议提出工作。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及时精准交办,改进督办方法,提出改进办理意见,议案建议已全部办结,代表满意率95.6%。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优势,持续开展“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1.2万件,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支持代表更好履职。举办新任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集中开展新修订的《代表法》学习培训。推进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积极发挥代表小组、代表专业小组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作用。扎实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建设试点工作,整合、规范人大履职平台建设。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协助市委制定《关于池州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序推动票决制相关工作落地落实,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现市县乡全覆盖。开展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情况调研,支持团市委开展共青团员与人大代表面对面主题实践系列活动,丰富拓展基层民主实践形式。做好代表履职服务和保障,常态化宣传代表为民履职风采,讲好人大故事、代表故事,积极营造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的良好氛围。
  四、紧扣“四个机关”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强化理论武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持重要工作、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努力完成市委交办的任务。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学有质量、改有力度、查有成效。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指导机关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制定思想政治工作任务、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工作指引》,确保调研工作察实情、出实招、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根据上位法修改和新形势新要求,修订制度并抓好落实。
  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发干事活力和战斗力。对三级人大新任职干部开展履职培训。教育引导年轻干部砥砺品行、担当作为,开展多岗位锻炼,参加立法、驻村、项目和企业服务等专项工作任务,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一年来,积极配合全国、省人大开展17项调研视察,与县区人大联动开展4项监督工作,切实增强人大工作合力。
  2026年主要任务
  2026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职责,奋发开拓进取,努力为“十五五”开好局作出人大贡献。
  一、大力推进高质量立法
  围绕发展急需、群众期盼,找准切入点、着力点,谋划编制“十五五”立法规划。今年突出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立法,计划制定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围绕石灰工业大气污染防治、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民宿行业发展等开展立法调研论证,为我市加快生态建设由外部约束向内生动力转变提供法治保障。坚持全过程协同推进立法,组织人大代表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积极发挥立法专家顾问作用,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
  二、切实增强依法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聚焦高质量发展,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着力提升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落实财经工作监督要求,审查批准决算,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债务管理、审计、政府投资、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等报告,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开展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审议批准政府投资计划并开展跟踪检查,持续推动乡镇预算审查监督规范化运行和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开展科技型企业培育、出入境便利化情况调研。听取审议法院破产案件审判、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同步开展《池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调研。合力推动民事执行工作,解决“执行难”。结合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组织县区人大开展长江支流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调研。回应群众关切,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防护体系建设、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新就业形态工会建设、社会组织建设发展情况调研。对重点事项开展跟踪监督。
  推进法治池州建设,开展《池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池州市农村供水条例》执法检查,同步开展古建筑保护条例实施评估,推动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听取审议“八五”普法工作情况暨“九五”普法工作安排、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向乡镇街道延伸覆盖,加强规范性文件入库及备案审查,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制度。加强宪法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以落实“两个联系”制度为抓手,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健全落实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努力使每一项立法、每一次监督、每一个决定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把人大工作建立在广泛的民意基础之上。整合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预算监督联系点等平台,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常态化、规范化运行,丰富拓展基层民主实践形式。深入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听取审议项目实施情况报告,跟进开展对口监督,推动项目高质量如期完成、惠及群众。扎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开展市五届人大以来重点建议办理“回头看”,努力做到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组织新任市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履职培训,组织代表深度参与常委会工作,加强服务保障与教育监督,支持代表依法履职。面向基层、面向代表加强宣传,讲好人大故事、代表故事。指导完善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制度。
  四、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始终把改进作风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以过硬作风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思想政治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密切与县区和乡镇、街道人大的联系,协同联动有效开展工作。精心指导,严明纪律,统筹落实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