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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16日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光军代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1月15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鉴于徐艳阳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有关规定,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光军代理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