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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15日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登)
— —2025年1月14日在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 池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金庆丰
  2024年的主要工作
  2024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全面完成了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任务。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
  全年共审议法规4部,通过其中3部,立法效率进一步提高。着眼于保障农民“有水喝”“喝放心水”,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供水立法,制定出台《池州市农村供水条例》,为加强农村供水管理、保障农村用水安全提供法治支撑。统筹落实上位法要求和实践需要,修改《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加强河道保护,更好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修改《池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方便市场主体,防止增加企业负担,推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首次开展产业立法,审议九华黄精产业发展条例草案,以立法引领、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加强统筹协调,提前介入立法,及时会商解决法规起草过程中的分歧和问题,立法进程更为协调、高效。增设2个村级立法联系点,灵活开展线上线下征求意见活动,推动收集建议融入日常,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直通车”功能得到增强。注重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组织19个市人大代表小组深入基层,围绕农村供水条例草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收集汇总意见建议80余条,加以研究吸纳,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住宅电梯安全管理、船舶修造行业管理等立法调研,为下一步启动立法程序打下基础。加强立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注重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整合人员力量参加立法工作。坚持立法和法规实施并重,开展《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对《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提高法规实施质量。针对《池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条款实施中的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完善有关制度的建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法规更好满足人民生活需要。
  二、围绕中心大局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全年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7个专项工作报告,对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组织开展专题询问1次、专题调研11项,发出审议意见、主任会议议事意见19份。
  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开展经济运行、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推动计划执行和“十四五”规划落实。听取审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报告,开展职业教育、高技能人才、科创平台建设专题调研。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劳动用工恶意维权问题调研,跟踪检查政策性融资担保工作落实情况,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企业法律服务一本通》。对安徽自贸试验区池州联动创新区建设、服务外资企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推动提升开放水平。听取审议乡村振兴、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调研。
  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听取审议决算、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报告,审查批准2023年市级决算和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督促做好查出问题和问题整改一体推进。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推动金融国资国企改革和发展。建立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首次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专项报告,并与预决算审查监督、政府投资项目审查监督相结合,全面掌握政府债务规模、债券项目管理、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管理和债务化解等情况。
  高度关注民生。听取审议居家养老工作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并对应询的9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履行相应职责情况进行评议。对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支持政府有关部门争取到实行利民的政策调整。对《食品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实施跟踪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调研,跟踪检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四好农村路”建设等有关意见落实情况,视察和美乡村建设,推动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持续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跟踪检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生态检察工作视察,督促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生态检察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环境保护的决定》,将城乡黑臭水体整治、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作为“池州环保世纪行”重点内容。
  坚持厉行法治。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检察建议工作报告,跟踪检查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情况。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开展涉企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落实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对市“一府一委两院”报备的49件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审查。落实信访法治化要求,扎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3件次。
  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监督方式。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制定贯彻落实《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任务清单,将金融工作等纳入人大经济监督重要内容。探索开展类案监督,积极解决共性问题,推动人大司法监督更有力度、更具实效。制定《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暂行办法》,推动法律监督与代表工作同向发力。注重把监督与立法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专题调研和立法论证,运用立法的方式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
  三、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深化拓展“两个联系”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常态化走访联系人大代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组织代表深度参与常委会工作,根据会议议题和代表专业,邀请一线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专门召开基层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探索建立对口联系代表机制,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工作调研90余人次。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方式、内容,组织代表常态化走访群众,动员人大代表参与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监督,继续加强和改进“党建+代表”工作,高质量推进“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
  做实做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议案、建议数量和质量都有新的提升,代表提出立法议案有了突破。优化议案建议交办工作,及早交办,完善机制,制定督办工作清单,把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与立法、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办理质效。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178件议案、建议和闭会期间提出的938件建议,交由承办单位办理并答复代表,推动解决了一批急难愁盼问题。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增强代表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建立代表培训师资库和教学点,建立代表和人大工作人员首任培训制度。大力推进平台规范化建设,持续抓好代表小组、代表专业小组和代表“两站”建设。发挥代表专业优势,组织代表专业小组开展农村物流等调研,提出具体建议。完善代表履职网络服务平台功能,提升工作信息化水平。积极服务在池州的全国、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四、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具体任务清单,认真抓好落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0人次,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穿于人大履职中。举办主题书画展、征文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人大代表履职风采,讲好人大故事、代表故事,全面展现池州70年来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动实践。
  落实党建责任。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一反三开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深入贯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部署要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优化机关党组织设置,成立机关党委,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党建与群建共同发展。制定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有关措施,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增强工作合力。指导县区人大制定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任务清单,探索开展乡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试点。通过培训、印发指导意见、建立联系点等措施,指导规范乡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共同支持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与县区人大协同开展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积极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22项。推进与安庆“一江两岸、拥江发展”合作协议落实,加强与长三角人大交流,参加长江流域人大协作交流机制,拓展人大工作实践。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大力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池州现代化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一、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
  围绕推动地方特色产业、生态保护、社会治理等方面开展立法,着力满足池州改革发展实践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加强立法工作统筹协调,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制度机制,丰富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提高立法专业化能力,力求每一部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今年计划继续审议九华黄精产业发展条例,将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列为审议类项目,围绕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管理、瓶装燃气管理等开展立法调研论证,以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坚持立法、法规实施、普法一体推进,开展《池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池州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对《池州市旅游垃圾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将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的重要内容。
  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统筹立改废释,做好专项清理,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持续推进数据库建设,提高备案审查质效。
  二、持续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聚焦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计划执行、预决算、审计、政府投资、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报告,对促进制造业降本增效、鳜鱼产业发展、撂荒地整治、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宗教界“双通”人才建设工作开展调研。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围绕推动长江大保护开展长江支流秋浦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调研。持续助力“一江两岸、拥江发展”。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发挥多种监督方式组合效应,在执法检查基础上,专题询问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并对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议。
  听取审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和市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报告,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制定司法类案监督工作办法,聘任司法监督咨询员,增强人大司法监督实效。与县区人大联动开展乡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调研,继续加强对乡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规范指导。改进工作方式,突出重点难点,加强跟踪监督,推动工作落实。
  三、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完善常态化联系代表工作机制,持续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加强对代表小组、代表专业小组工作指导。不断丰富代表联系群众内容、形式,建好用好代表工作站、联络站,试点建立代表产业(行业)联络站,推动其与基层立法联系点、预算审查监督联系点、街道居民议事会等平台协同联动。
  积极探索推广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形式,建立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联系点,完善代表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机制,指导县乡人大全面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加强和改进“党建+代表”工作,深入推进“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全过程督办工作机制,提高代表议案、建议事项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
  四、紧扣“四个机关”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围绕市委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部署,具体抓好人大工作措施落地。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大力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党建带群建工作。紧紧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持之以恒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坚决反对热衷于对上表现、不对下负责、不考虑实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落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