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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声明
  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新义村村民委员会遗失以下公章、证书和收据,现声明作废:
  1、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新义村村民委员公章;
  2、核准号为J3790005398101、编号为361000797454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2022年1月7日核发的54341702ME2049124C号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3051278-3051300号池州市贵池区农村集体“三资”专用收款收据一式三联。

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新义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