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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非因工负伤引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本报讯(通讯员方明亮)日前,青阳县丁桥镇丁桥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纠纷。经丁桥司法所调解后,非因工负伤的王某与企业握手言和,当场拿到赔偿款。

  2023年7月4日清晨,王某骑着电动车去工厂上班,不料车辆发生故障导致骨折,在家疗休了3个月后重新回到工作岗位。王某认为自己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要求企业赔偿,但王某所在企业并不认可其诉求,双方发生了纠纷。

  丁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多次主动上门对王某和企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不能达成共识。王某称:“我是在上下班途中必经之路上摔倒的,是因工受伤。”企方称:“你这是自己摔倒的,是你自己的原因,应由自己负责。”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工作人员耐心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因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的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但上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并不算工伤。同时,如果职工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应根据其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并支付相应工资。”工作人员劝导双方“退一步海阔天空”,争取协商解决纠纷,以免增加双方的诉累。

  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多轮调解,最终,双方同意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企业支付王某3个月医疗期的工资共计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