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0日
我市全面规范“进校园”活动
本报讯(通讯员胡江华)日前,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的意见》,明确各类进校园活动要实行审核认定制度,未经审核认定通过的活动,一律禁止进校园。
规范认定标准。中小学幼儿园“进校园”活动要符合学生身心特点,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公益免费,有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规范审核把关。坚持凡进必审、从严把关、精简整合的原则,对“进校园”活动的主题内容、实施范围、组织方式、开展时间、条件保障等进行审核,从源头控制“进校园”活动的数量、次数和时长。
规范活动管理。各“进校园”活动主办单位于每年7月、12月底前申报下一学期拟开展的计划,面向全市的向市教体局申报,面向县(区)的向所在县(区)教体局申报。“进校园”活动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活动进行全程监管。
规范认定标准。中小学幼儿园“进校园”活动要符合学生身心特点,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公益免费,有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规范审核把关。坚持凡进必审、从严把关、精简整合的原则,对“进校园”活动的主题内容、实施范围、组织方式、开展时间、条件保障等进行审核,从源头控制“进校园”活动的数量、次数和时长。
规范活动管理。各“进校园”活动主办单位于每年7月、12月底前申报下一学期拟开展的计划,面向全市的向市教体局申报,面向县(区)的向所在县(区)教体局申报。“进校园”活动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活动进行全程监管。